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2025年度 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
根据中国电科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相关要求,秉持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、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选拔原则,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(以下简称“华东所”)2025年度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。
一、申请范围
符合《中国电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中申请条件的相关要求。
二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需与本所申请专业相关且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,在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近三年内至少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:
1.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;
2.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(第一发明人);
3.申请人为第一作者(或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为第一作者,申请人为第二作者)在SCI、EI源刊上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,不包括增刊、特刊和专刊,追溯及认定的时间为论文见刊日期;
4.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,二等奖排名前3;
5.具有在本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的能力,作为国家、省部级项目技术负责人,或者成功交付并取得重大市场效应或显著经济效益等。
三、申请材料
1.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研究生院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(附件1双面打印);
2.两份专家推荐书(附件2);
3.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(附件3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);
4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5.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(须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;
6.学士学位证书、硕士学位证书、本科毕业证书、硕士毕业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书复印件;
7.学术成果证明材料,包括已取得的公开发表见刊的期刊论文、学术著作、专利、科研项目、获奖成果、科技竞赛、外语水平证书(附件4作为封面目录,后面附相关证明材料)。
四、材料补充说明
五、材料提交
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PDF材料,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市澄浏公路63号研究生办公室滕老师收,电子版材料打包(压缩包名为:姓名-2025博士研究生报名.rar),发送至hr_yjs@ecict.com.cn,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。
六、考核程序
考核程序由两个部分组成: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。
(一)材料审核
由华东所研究生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,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,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。材料审核评分项具体如下:
1.学术成果:包括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、专利;
2.获奖情况:包括国家级学科竞赛、国家级科技成果奖项;
3.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等。
(二)综合考核
综合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,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。由华东所研究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考核组,按照以下五个环节对考生进行考核:
1.外语能力考核:重点考核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;
2.学术经历:考生对个人前期科研经历进行陈述;
3.科研计划:考生对本人博士学习期间的科研计划进行陈述;
4.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考核: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、交流应变能力,评委随机提问;
5.专业基础知识考核: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,评委随机提问。
综合考核环节每名考生考核时间约为20分钟,考核专家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,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并独立打分,平均分数为综合考核成绩。
按综合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综合考核满分100分,低于60分(不含60分)均确定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七、咨询及举报电话
研招办咨询电话:021-67092203
监督及举报电话:021-67093232
监督及举报信箱:hr_yjs@ecict.com.cn
八、其他
本细则由华东所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
研究生办公室
2025年3 月 24日
附件1: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研究生院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
附件2:专家推荐书模版
附件3:单位同意报名证明
附件4: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目录